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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方针

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加快农村中小学小班化教育工作(2017-2020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瑞安市关于加快农村中小学小班化教育

工作(2017—2020年)的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农村中小学小班化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4〕119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5〕61号)和瑞安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农村中小学小班化教育工作(2015—2017年)的指导意见》(瑞教义〔2015〕297的文件精神,我市各教育学区、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积极组织开展小班化教育试点工作,在区域内取得了一定的经验,许多农村自然小班学校学校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教师教学行为更加规范、教学能力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自然小班化教育试点工作,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当前农村中小学小班化教育工作的定位

农村中小学小班化教育是在班级学生人数缩减的基础上,围绕“面向每一个、关注每一个、幸福每一个”的理念,通过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实施过程、教学策略和教学评价等改革而形成的一种班级教学活动形式。当前,我市实施农村小班化教育是为了大面积大幅度提高农村自然小班学校全面教学质量和全体学生综合素质,满足农村学校学生全面和个性化发展的需求,是实现我市义务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的主要途径和举措。

二、2017—2020年推进农村小班化教育工作的目标

2017--2020全市所有平均班额在32人以下的农村自然小班学校(包括教学点)要进入小班化教育第二阶段试点工作;在小班化环境创设、小班化教学常规管理、小班化课堂教学变革、小班化教学评价、小班化教育科研等方面树立一批农村小班化教育试点工作典型;推出一批在小班化教育教学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汇集一批小班化教育的典型案例。

三、我市农村小班化教育工作的原则

(一)联系实际与分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小班化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渐进的、持久的改革过程,我们要结合农村自然小班学校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坚持以点带面,分步推进。

(二)教育效益与成本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各校在实施过程中要保证人员、资金的投入,加强师资培训,狠抓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确保农村小班化教育的整体推进。市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度、弹性的政策标准,采取灵活动态的管理办法,有效监控各校生源数量、资源条件、办学规模及教育效益,促使学校在实施小班化教育过程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科研助推与校本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市教师发展中心要继续加强农村小班化教学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加大对学校的教学指导与服务力度,帮助学校尽快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小班化教育教学研究氛围,使学校能够自行开展富有建设性的教学教法研究,及时解决教学实际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实施农村小班化教育的能力,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化发展。

(四)开拓创新与继承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小班化教育要保留和发扬过去的教学经验与有效方法,承接和贯穿新课程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积极借鉴和学习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主动性和自主性,努力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农村学校小班化教育管理体系。每一个学校要围绕农村小班化教育理念,积极完善适应小班化教育需要的学校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不断改善学习生活环境,营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校园文化和富有人文精神的小班化教育氛围。积极落实《浙江省农村小班化教学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学校鲜明特色的小班化教育常规管理制度。

(二)构建农村学校小班化教育课程体系。结合当前浙江省义务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有机整合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齐开足开好基础性课程,积极探索基础性课程分层教学试点;充分利用地域资源,开发学校拓展性课程,构建农村个性化的小班化教育课程体系。

(三)积极探索学校小班化教育课堂教学模式。结合小班额的特点,探索设计个性化教学方案,积极实施分层教学,倡导和推进启发式、问题探究式、活动参与式、小组合作讨论式教学。在小班额的课堂中要充分利用教学空间和课堂教学时间,保证每位学生每堂课有一次回答问题的机会或者一次展示的机会。每个学校每年要举办一次小班化课堂教学展示活动。

(四)建立学校小班化教育个性化评价体系。建立作业面批制度,基础性课程主要学科任课教师每周至少一次开展作业面批活动。以鼓励性评价为主,探索形成多形式、个性化考核评价制度,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成果展示活动。

(五)培育小班化教育专业教师团队。每个学校每个月要组织一次小班化教育理论学习和培训活动,提高农村小班额学校教师对小班化教育的认识,积极参与小班化教育课题研究和教学实践。积极落实农村自然小班学校教师培训帮扶制度,优化师资结构,保证小班化教育的正常实施和推进。

五、推进小班化教育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推进农村小班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姜宗羽局长担任组长,夏盛良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科室长担任成员。各教育学区成立推进本学区推进农村小班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区主任担任组长,相关人员及自然小班学校校长担任成员,由专人负责组织协调运作农村小班化教育的具体事务。同时,市教师发展中心组建跨学段、跨学科的小班化教育专业指导组,由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小学、初中和教科研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学区中初教干部、研训员担任组员。建立学区干部、研训员蹲点联系制度,加强对农村自然小班学校小班化教育的管理与指导,具体负责小班化教育的基础调研、试点推进、过程指导、理论研究、考核评估、评优评先推荐等工作。

(二)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学校,在教师标准编制核定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教师编制;优先安排城区骨干教师交流到小班化试点学校任教,切实消除学科结构性缺编现象,减少代课教师比例,提高小班化试点学校的师资水平。对学生规模不足300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按照300人核定公用经费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生均公用经费;对学生规模不足200人的完全小学按照200人核定公用经费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生均公用经费;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初中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生均公用经费。

(三)建立工作奖惩机制。瑞安市教师发展中心对农村小班化教育实验中涌现出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果,每年在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评比活动中单列,不计入学区送审总数。瑞安市教师发展中心两年组织一次小班化赛课活动,对在赛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校予以奖励。各学科开展小班化联片教研或专题研讨、论坛活动,由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后可以发放证书。义务教育科每年组织一次小班化教育工作专项检查,对农村学校小班化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学校实行奖励并纳入教育学区、学校教育工作的年度考核。

(四)定期培训推进队伍建设。瑞安市教师发展中心开展以小班化理论与实际操作为主题的专题培训,义务教育科组织农村小班化学校的校长、教导主任、相关教师赴各地考察,邀请专家对教师进行集中培训指导,使广大农村学校领导、教师掌握并具备小班化教育必要的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

(五)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学校成立农村小班化教育课题组,鼓励教师申报课题,定期开展课题交流研讨活动。通过科研引领,科学推进小班化教育的实践研究。

 

附件:瑞安市2017-2020年农村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附件

瑞安市2017--2020年农村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上望第二中学 广场中学 潘岱中学

新华中学 海安中学 莘塍东新学校

汀田三中 高楼镇中学 平阳坑学校

高楼学校 东岩学校 马屿镇二中

梅屿中学 潮基学校 林溪学校

金川学校 鹿木学校 桐浦中学

东都学校 北麂小学 罗凤四小

汀田五小 马屿镇二小 沙岙小学

清祥小学 曹村二小 曹村三小

大南小学 营前小学 宁益学校

枫岭学校 鹿木二小 溪坦学校

芳庄乡学校 永安小学 桂峰小学

丰和小学 桐溪小学 桐浦镇小学

碧山小学横塘、山下、街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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